关于对申报过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部门的提醒
学院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对于学院2018年度申报过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的部门提醒如下:
1、若2018年申报的采购项目资金预算为两年或三年的项目,合同也按照两年或三年总金额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部门无需再次申报。
2、若2018年申报的采购项目资金预算为一年的,合同按照第一年金额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价格未发生变化或价格发生变化且变化幅度在10%以内的,在今年签订合同之前任然需要履行政府采购项目申报(用于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及合同备案),相关资料同2018年,但无需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未按要求自行签订合同的,需承担可能带来的校内责任和法定责任处罚。
附件: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后勤保障管理处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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