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部作风整顿落实办法
今年是学校作风整顿年,为严格贯彻落实学校作风整顿相关要求,结合继续教育部存在的问题,制定如下工作规定:
1、严格按上班时间到办公地点上班,因公外出请提前报告;
2、因私请假请提前书面报告,写明请假事由、时间经批准后,请假方才生效;
3、需经部门领导签字认可的工作事项,未经部门领导签字认可,谁办理谁负责;
4、未经请示、报告部门领导同意而开展的任何工作,属个人行为,部门及部门领导不承担责任;
5、月度考核以岗位职责、部门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为依据,严格按“继续教育部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执行考核;
6、接受工作安排时请明确表态,不吭气视为工作安排完成;
7、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不懂就学。不能以不会为由耽误工作甚至拒绝完成工作;
8、部门安排布置的工作,完成后请及时汇报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终审:姚忠
终审:姚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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